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谨慎购买“二手房”

2000-04-13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本报讯 据新华社消息,现在,国家已放开“二手房”上市交易,一些消费者也开始把注意力转移到“二手房”市场上。中国消费者协会有关专家日前提醒,买“二手房”涉及情况复杂,有关消费者一定要注意几个问题。

购买“二手房”,最重要的是认真审查房屋产权的完整性、可靠性。首先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产权证书正本,并到房管部门查询产权证的真实性,以及所购房产产权来源和产权记录。包括房主、登记日期、成交价格等。还需要确认卖方产权的完整性,了解所购房有没有抵押,包括私下抵押,以及共有人等;注意产权证上的房主与卖房人是否同一个人。其次要搞清楚所购房源是否属于允许出售的房屋。在一些地方,公房进行房改时,原单位都保留优先回购权,因此一定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同意出让。按有关规定,城市职工以标准价购买的房屋应在补交房价后才能获得产权,否则只有部分产权,也不能买卖。一般来说,军队、医院、学校的公房必须要原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。

决定购买前,消费者应认真核实产权证所标明的面积与实际面积是否相符。察看管线是否太多或者走线不合理,电视天线、电话线是否到位,供电容量是否能够负荷空调等大型家用电器。此外,消费者千万不要忘记了解要购买的房子已有多长历史,土地使用期限还有多长;有没有欠费情况,如物业管理、水、电、气费等。消费者应从多个方面比较判断“二手房”的价值。也可以委托信得过的中介机构或评估机构进行评估。

最后提醒消费者,购买“二手房”时,必须经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完过户手续,才算真正换了主人。其他任何单位的保证、公证都不算完成交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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